4 月 4 号,金华的陈先生去收房,结果闻到一股臭味,眼前的一幕让他觉得特别恶心。
陈先生:98 个平方,大概两百七十多万。
记者:在周边呢?这个房价。
陈先生:算比较高的了,在周边。
陈先生买的房子,在金华义乌君玺华府小区。
4 号那天他去小区收房。
陈先生:各个房间看了一下之后,走到这个房间的时候,闻到一股味道。
记者:什么味道?
陈先生:就是那种臭味,我走到阳台,阳台那边有一泡大便。就是很恶心,心里很膈应,感觉瞬间房子都不想要了,特别恶心。
发现脏东西的位置在次卧的阳台,陈先生当时拍了照片,记者很难用比较平实的语言去描述照片里的状态。
陈先生当场就拒绝收房,后来他找到了小区物业服务中心。
陈先生:物业公司说不归他们管,是开发商的问题,然后让我找开发商。当时他们开发商也没有出现,一直没有找到,当时就说,给我反映一下。一直到现在,一直没有收到消息。
陈先生说,事情是 4 号反映的,现在将近半个月过去了也没人解决。
陈先生:首先我们花两三百万买套房子,就是比较看重品质的,这个小区。结果他们居然发生这种事情,而且发生事情之后,没人联系我,一直没有解决的方案,也没个说法。我就是感觉比较恶心,比较生气,你最起码要有个说法,是不是?我想让他赔礼道歉,给我一个具体的说法,让我消消气嘛。
具体有什么诉求,陈先生说要先看开发商那边的态度,记者陪同陈先生找到了物业服务中心。
陈先生:上次我说给我一个说法,一直没人理我。
物业经理告诉记者,房子现在还没移交给物业,具体情况还是得联系开发商,他留下了记者的联系方式。后来开发商金华市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复记者,业主交付当日发现此问题,公司非常重视,并及时处理户内问题,再次向业主表示歉意。关于业主精神损失费的诉求,超出了合同约定范围。
开发商透露,陈先生之前提过一万元精神损失费的诉求。记者再次联系陈先生,他表示之前是因为比较生气的确提出过这个诉求,但具体赔偿金额可以再协商。接下去,他也会走法律途径维权。
来源:1818 黄金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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