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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节1男2女结婚的事,背后有高人啊

近日," 贵州毕节一男子将与两位新娘结婚 " 的照片,在网络上广泛流传,引发众多网友热议。

从照片中我们能看到,一名帅气的男子在微信上发布请帖,称将于 4 月 19 日在当地某酒店宴会厅与两位女性举行婚礼。

从婚宴海报中我们能看到,两名穿着婚纱的漂亮女子挽着该帅气男子的胳膊,而且还有一则新郎与两女子互动的短视频。

而且还有人称收到了这三个新人的邀请:

那么,为什么这三人要这么做呢?有网友疑似找到了原因:

而当这个事在网络上发酵起来后,一个酒店宴会机构出来发声明了。声明是这样的:

眼看这个事情越闹越大,当地相关部门也下场了。当地相关部门下场调查了此事,然后给出了这样的一个回应:

相关部门调查后证实,这个事,其实是当事三人 " 闹着玩 " 的举动,当事三人已经取消婚礼计划,相关部门也对当事三人进行劝导教育。

所以这件在网络上发酵得很大的事,到这里就算落下了帷幕。

这个事当我第一眼看上去的时候,我也感觉这就是当事三人闹着玩的举动。

但是当你继续把这件事再细想一步的时候你会发现,这个事,背后很可能有高人啊。

为什么这么说呢?

① 既然是闹着玩、不属实,为什么还通知了亲朋?而且为什么酒店还出来发声明,称要取消这场婚宴?

当相关部门调查了此事后,得出了一个结论,此时当事人是闹着玩的,不属实:

那么问题来了,既然不属实,为什么酒店宴会厅出来发出了严肃的声明,还表示已经取消了这场预订婚礼?

拿真金白银去订宴会厅,还到微信通知亲朋好友,让亲朋好友知道这就是 " 闹着玩 " 而已,这真的好玩吗?

而且更有意思的是,都预订酒店了,为什么相关部门还得出一个 " 不属实 " 的结论?

为什么会这样?

② 因为这样 " 闹着玩 ",相关部门办法,酒店没办法,网友没办法。

为什么相关部门会得出一个 " 不属实 "、" 闹着玩 " 的结论呢?

其实相关部门知道,这三人这么操作,相关部门完全拿他们没办法。为什么这么说?

因为实际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 1049 条,结婚必须进行登记,未登记的 " 事实婚姻 " 自 1994 年后已不再受法律保护。

因此," 只结婚不领证 ",本质上是同居关系,而非法律婚姻,所以呢,此时相关部门是无权以 " 婚姻问题 " 或 " 重婚 " 的名义进行干涉的。

所以说,一男两女婚礼,虽然是被视为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,虽然很多人认为是在挑战主流价值观,但是当事人只要没有进行婚姻登记,相关部门、酒店、网友是完全拿他们没办法的。所以相关部门只能对他们进行劝导教育。

是不是很高明?

③ 只能劝导教育。

之所以相关部门只对其进行劝导,大概率就是这几个人,估计都没有领结婚证。

而要知道的一个点就是,在法律上,是从来没有禁止不登记的人搞 " 仪式性婚礼 " 的。所以意思就是,若这三人中如果没有登记婚姻,也没有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的证明的话,他们是不构成重婚罪的。

而且案件中的关相关部门(警察),他们最优先要做的工作,是打击直接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。而对 " 三人摆订婚宴 " 这种未构成实质违法的事件,执法成本高,而且社会效益有限,所以教育劝导,更符合相关部门的实际需求。

因此不管他们怎么 " 玩 ",相关部门还真就只能对其进行 " 劝导教育 "。

④ 只发婚礼邀请函,不领结婚证。

当事人之所以只被劝导教育,大概率是没有领结婚证。

所以只发婚礼邀请函,不领结婚证,对这三个人有什么好处呢?

好处就是,这个所谓的 " 婚姻关系 ",不受法律承认,而不受法律承认,就意味着一旦他们闹翻,或者说 " 离婚 ",那么他们是不用对财产进行分割的。

因为只同居不登记结婚,这期间的财产,是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。

所以这时候,他们既可以闹着玩,又可以不用付出成本,这就是 " 高人 " 所为了——因为其实你仔细去扒一下你会发现,其实很多名人,他们都是只同居,不结婚的。

所以说,这三人说的 " 闹着玩 ",在某种层面来说,还真的是 " 闹着玩 " 啊 ……

⑤ 网友发现,这三个人原本是选择在 4 月 19 日搞婚宴。

四月十九日,这个日期有什么特殊意义吗?

我也不知道。

但是当刷一下网友评论的时候,你会发现这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:

那么 419 到底是什么意思呢?

有没有懂行的网友解释一下?

⑥ 下一步,这三人会不会出来带货呢?

这三个人,用一张照片、一个小视频、一张邀请函、一张微信截图来 " 闹着玩 ",就引发了网友的巨大热议,而且还吸引到了各大媒体的争相报道。

所以说,他们的这个 " 闹着玩 ",已经吸引到了很多流量关注,甚至在网上流传的他们的订婚邀请函和微信截图中,更是完全没有打码地传出了他们的真实姓名。

而且不仅如此,相关部门也下场调查了此事,再次证明他们确实是在 " 闹着玩 " 而已——也就是相关部门在间接向观众说明,这三个人的行为是没有问题的,至少没有违法违规。

那么问题来了。

如果这三个人此时抓住了这波泼天的流量,借此开通或推广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,那这算不算是一种 " 开头即王炸 " 的起号方式呢?

他们后续,会不会出来直播带货呢?

如果他们后续真的出来直播或者带货的话,那不得不说,这三个人,真是高人啊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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